事情可以從一則新聞說起:道德沉淪 李家同批好萊塢電影。
姑且不論李校長批評的有沒有道理,其實「對犯罪行為的揭露是否會對社會大眾形成不良示範」的說法,從有新聞媒體以來,一直都有爭議,去年五月兒少法修正的爭議,就是一個最近的例子。
反對報導犯罪細節的人士,一般來說是認為這樣會「教壞因仔大小」,讓原本單純善良的人學壞;但是贊成這種報導的人,則是持著「要知道壞人是怎麼做的,才能避免受害」的論點,似乎也不是全無可取之處。
第一次聽到「知其黑,守其白」這個說法,是大約二十年前聽朱西甯老師談張愛玲,說的是張愛玲的生活與待人極度簡單,與她作品裡的複雜人性形成蠻大的反差。
這個世界的運作是複雜的,人性也是複雜的,因而我們每天的生活也無可避免的是複雜的。不去理解這些複雜的運作方式,可以說是純真,但同時也不可否認的是一種無知。
知道人心理的運作方式,不必然是為了用來當做滿足個人慾望的工具,就像學了解剖不必然是為了用來殺人,知道犯罪方式不必然是為了用來犯罪一樣,這些理解或知識一般來說都是中性的,要用來作什麼用途,則是人的選擇。
其實類似的說法比比皆是。例如暢銷作家劉墉的「我不是教你詐」系列,老調重彈也是出了好幾本,更不用說「厚黑學」、「人性的黑暗面」這類更早年代的暢銷書,也由此足見人對於「知其黑」的嚮往。
至於有多少人知黑之後能夠「守其白」呢?從這個世界還沒變成煉獄來看,其實我們應該可以對人性有多一點信心的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